枣庄海关十七条硬核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作者:郜振民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02-25 10:43:03

枣庄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广大进出口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2月17日,枣庄海关发布关于帮扶外贸企业防控疫情促进复工复产的十七条举措。

现场通关方面,枣庄海关设立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对企业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时间办理进口通关手续,做到即到即提;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做到快速验放,如需实施查验的,提高机检比例,减少开箱检查,满足企业顺势监管需求;全面推广“两步申报”和“提前申报”作业模式,简化通关环节;延长税款缴纳期限,企业原税单缴款期限为2月9日前的,一律顺延至2月24日前缴纳税款,对于1月31日至2月24日期间的税款滞纳金不予计征;提供便捷出证服务,加快原产地证审签,对无法到现场签证的企业可以通过快递方式将单证寄送至海关审签,减少现场签证及人员接触;技术中心24小时接受企业检测委托咨询和预约,以最快速度出具检测报告。

非贸管理方面,扩大捐赠进口物资免税范围,在原境外捐赠人的基础上,增加国内企业等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等情况,相关捐赠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优化留学生申请购买免税车业务流程,申请人可通过网络视频政策确认、单证快递、证书邮寄等方式进行业务办理,无需到现场进行免税确认。

后续管理方面,推行“跨空间”视频执法模式,尽量不到企业现场,推行视频执法作业模式实施“多查合一”,减少外勤实地执法作业数量;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对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除企业名称需要通过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外,其他注册信息暂无需申请变更,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针对开展的稽查和贸易调查作业,实行网上数据采集、网上单证资料传输,实现稽查调查和处置的数字化;对企业和个人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案件,从简从快处理;加强疫情对进出口贸易影响监测,及时收集整理因疫情新增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和进口管控限制措施,通报相关企业;深化“一对一”帮扶,安排专人跟进服务,协调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进出口需求和困难。

此外,在加工贸易管理方面,枣庄海关明确,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时,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必须收取担保的之外,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担保;对因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先行办理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手册不受延期两次以上和延期超1年的限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除外);对于需要核销的保税手(账)册,一般不下厂盘点,海关根据企业盘点申报数据办理核销手续,企业留存相关资料。(郜振民)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