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鸿雁 通讯员 高鹏飞 王成
●第一时间构建起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高效运转的战时指挥体系。
●创新“特殊管理”手段,确保监管场所和监管人员持续安全稳定。
●做好涉及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指导职能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法治就是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安排部署,见“疫”勇为,积极作为,立足“三位一体”抓执行,坚持“尽锐出战”保安全,争做市直部门战“疫”排头兵,助力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守土有责,担当负责
构建一体化领导指挥体系
市司法局第一时间设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协调督导、综合保障和新闻宣传等三个工作专班,构建起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高效运转的战时指挥体系。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9次深入监所等一线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实行3名局(监所)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员三级24小时值班备勤模式。
出台《枣庄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办公楼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等3项制度规定,建立“日报告”“零报告”“日排查”“定时调度”“舆情处置”“值班备勤”等6项机制,提出坚决做到“九个严格”、把好“三个关口”的硬任务硬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头等大事、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好。强化战时管理,建立和巩固完善各项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硬之又硬的战时制度,确保全系统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实行一体化封闭模式
着眼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针对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部门管理的“特殊人群”,创新“特殊管理”手段,完善“特殊措施”,确保监管场所和监管人员持续安全稳定。
根据疫情实际和监管需要,从1月27日起,市司法局在枣庄监狱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面实行了全封闭循环值班模式。监狱、戒毒所主要领导挂帅,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其他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带队参与封闭值班,要求监所干警职工立即停止休假,全部到岗到位。
监狱、戒毒所全面实施“停、封、查、防、治、导”6项举措,建立战时实体指挥部,实行挂图作战,突出与地方疾控部门沟通联系、彻查“接触对象”、实行人员隔离、场所环境消杀、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重点,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疫情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召开全体党员干警职工战时动员会,党员干警纷纷主动请缨,提交请愿书、请战书,签订“敢担当、冲在前”承诺书,在疫情防控战斗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义无反顾奔赴封闭一线。
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管控,通过电子定位等信息化核查手段,确保人员管控在位,积极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目前,全市20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健康状况正常,无一脱管漏控。
司法为民,创新担当
提供一体化法治保障
认真做好涉及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规范指导我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发了有关文件,切实保障各主体合法权益。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力。
突出抓好舆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枣庄市应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市民必备法律常识(电子手册)》,强调了突发事件时全体市民需自觉履行在涉及财产征用,财产损失,人员调集,被疏散、隔离、封锁和人身活动范围受限时的法定容忍义务,有效澄清了部分市民的错误认识, 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更加自觉主动地依法依规投身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之中来。
《法律常识(电子手册)》先后在枣庄政法、枣庄普法、枣庄司法等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发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中的法律需求,紧急从全市抽调了20名资深律师,组建成立法律服务团,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含各级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各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当好我市依法依规防疫的参谋助手。
立足实际,及时发布《致全市中小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提示意见书》,从7个方面帮助我市中小企业了解应对当前面临的诸多法律风险。
疫情面前,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响应倡议,累计为疫情防控捐款捐物近30万元,表达了与疫区人民患难与共、共克时艰的深情厚谊。
在延伸服务上,市司法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通告》,统筹好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实体“三大平台”资源,积极有效地推动法律服务由实体平台向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的无缝衔接。对于办理简单事项的,引导群众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申办和邮寄方式送达,简化网上流程,做好网上申办业务流程图,方便群众查找、理解和运用,提高网上办事效率,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疫情防控期间“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听量,同比增长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