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依据《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各区(市)、各镇街2020年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分值进行了计算,并通报了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结果。
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情况依次为(第1位至第7位):高新区,滕州市,山亭区,市中区,台儿庄区,峄城区,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前6位(第1位至第6位)的镇街依次为:张山子镇,东沙河镇,临城街道,兴仁街道,店子镇,山城街道。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后6位(倒数第1位至倒数第6位)的镇街依次为:邹坞镇,永安镇,西岗镇,税郭镇,峨山镇,涧头集镇。
《办法》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倒数第一位的区(市)需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排名前六位的镇街各奖励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排名后六位的镇街各上缴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由市财政局进行年终体制结算。 (记者 孙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