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根据市委部署,市委巡察组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枣庄市第三中学、市委办公室、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枣庄日报社、枣庄广播电视台、市财政局(市财政运行保障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枣庄市立医院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仲裁委秘书处、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城乡水务局(市城乡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贸促会、市妇女联合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10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截至4月8日,市委8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
巡察进驻前,首先传达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峰同志在听取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等事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
本轮巡察将继续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看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是否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关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看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真正增强;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加强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的监督检查,看政治功能、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围绕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履行好职责使命作为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市委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与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巡察组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信访的方式、范围和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与本轮巡察有关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枣庄日报全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