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登记入馆 每天300个名额

市图书馆4月14日起恢复开放

作者:张莉萍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04-13 14:39:07

枣庄新闻网讯 4月14日起,枣庄市图书馆将有序恢复开放服务。开放时间为9:00至12:00和14:00至17:00,12:00至14:00将闭馆对馆舍进行消杀清洁工作,每周一闭馆,内务整理,全面消杀。开放区域为外借部、少儿借阅部、 办证处(每周周五、周六开放)。疫情防控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仍按此时间开放。

疫情防控期间,采取预约登记入馆,对每日入馆总人数及同一时段人数实行总量控制。每天预约300名(每小时50名),满额即止。读者务必在预约时间段内到馆,超出或早于预约时间段,视为无效不能入馆。

读者可关注枣庄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网上预约进馆界面,或扫描二维码进入预约界面填写相关信息,选择预约日期及对应的时间段,完成预约进馆登记。另外,未提前预约的读者直接到馆,如果对应时段内网上预约人数未满,可直接用微信扫描进馆二维码,进入进馆登记界面,选择网上预约,填写相关信息,选择预约日期及对应的时间段,直接签到入馆。已预约读者直接扫描进馆二维码,进行签到进馆,未预约读者可用微信扫描进馆二维码,填写完相关信息直接签到进馆。读者可直接扫描出馆二维码或者选择菜单栏上面的出馆登记按钮,跳转到进馆预约系统界面,选择出馆登记,点击签出,完成出馆登记。

读者到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一律从图书馆正门进出;在入口处扫描预约码、健康码验证,并接受体温监测。体温异常(37.3℃及以上)或出现咳嗽、气促等可疑症状人员及没有预约的读者谢绝入馆。在馆期间,读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请全程佩戴口罩,不得随意摘下。办理书刊借还时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立借立走,减少聚集。14岁以下未成年人暂不接待入馆,可由成年人代借代还。根据防疫工作需要,请读者将办理完外借手续的图书在馆内的自助图书杀菌机进行消毒后,再将图书带出馆。疫情防控期间,逾期图书不产生逾期费用,不对个人信用造成影响,请读者不必急于在开馆前期归还图书,以避免人群扎堆聚集。

工作人员每天早中晚三次对馆舍进行消杀;对读者归还的图书也将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灭菌处理,读者应对本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不配合相关要求,发生过激行为,该馆将按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场馆受控开放期间,不接待团体参观。 (记者 张莉萍)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