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攻坚克难中护航高质量发展

——“5H”工作标准助力打造法治建设“枣庄样板”综述

作者:梁鸿雁 高鹏飞 王成 张朝晨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07-11 19:52:15

记者 梁鸿雁 通讯员 高鹏飞 王成 张朝晨

法治,是一个地区长治久安的根本,更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证。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高层次谋划、高标准启动、高起点定位、高效率落实、高质量推进”的“5H”创建标准,全力打造法治建设“枣庄样板”,为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5H”创建模式,有效提升了全面依法治市的广度和法治枣庄建设的深度,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市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率达到100%;群众对政府法治建设满意率同比提升6.23%;在6月份选取的样本企业中,对法治环境满意率达到92.7%。优质的法治环境在推动枣庄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中,彰显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高层次谋划:

法治建设影响力全面加强

“一把手”主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峰,市委副书记、市长石爱作等市领导,先后12次听取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汇报,多次批示、亲自过问,协调解决问题。去年,市、区(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依法治市(区)委员会,召开了相关会议,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最早实现“两级全覆盖”。今年,在全省率先将“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优化法治环境”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依法治市及法治建设工作。

“一盘棋”联动。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9名市级领导为副组长、40名市直部门负责人和区(市)长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推进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区(市)同步成立相应机构。市、区(市)两级成立专门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挂图作战,全市上下“一盘棋”同步推进。

“一把尺”考核。市委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实行“三纳入”,即纳入市委“9+2”改革攻坚任务目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定期听取汇报,定期进行评估。出台《枣庄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考核办法》,实行纵向分级、横向同级的考核机制,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高标准启动:

法治建设驱动力全面释放

高规格动员。5月9日,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暨优化法治环境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峰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石爱作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区(市)委书记、区(市)长,依法治区(市)办主任、司法局长;市直各部门单位、人民团体,各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在全省率先掀起了齐心协力抓示范创建、抓法治环境新高潮。

高质效发文。出台“2+4+N”系列文件,“2”指的是以市委、市政府“8号文件”印发的《枣庄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1号文件”印发的《枣庄市优化法治环境“4567”专项行动方案》等2项重点工作方案。“4”指的是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枣庄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枣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0年度学法计划》。“N”指的是各牵头单位配套出台的系列有关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制度措施等,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

高频率宣传。为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下发《全市创建法治政府暨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宣传方案》。各级各部门对照方案要求,开展系列宣传活动。4月16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优化法治环境新闻发布会,就有关工作进行政策解读,省内外14家主要新闻媒体记者出席,扩大法治建设影响力。在《枣庄日报》、枣庄电视台等开设《创建法治政府 优化法治环境》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有关单位工作做法、典型经验。 

目前累计刊发宣传文章226篇、新闻宣传159篇。通过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3580余次,阅读量突破10万人次,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了法治枣庄经验做法。

高起点定位:

法治建设执行力全面加速

抬标杆。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完成率98%以上,超过国家标准8%;力争2021年枣庄市、滕州市率先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其他区到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并努力打造一流的“亲商、安商、富商”法治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工作专班对标对表中央指标中的8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100项三级指标,细化量化为237项四级指标,明确牵头部门23个,责任部门58个;将优化法治环境攻坚专班7项重点任务和市委确定的22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为50项具体指标,明确牵头单位16个,责任单位28个,压实各自责任。

抓延伸。坚持精准施策,强化创新推动,聚焦镇(街)法治建设,在全省率先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出台《关于开展法治镇(街)示范创建的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9项一级指标、34项二级指标、78项三级指标,积极推动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向基层延伸,实现市、区(市)、镇(街)三级全覆盖,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强督查。坚持问责。市委、市政府将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作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市委巡察、两办督查,对工作标准不高、进展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进行追责。加强调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召开调度会2次,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2次,构建定期调度与随机调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督察。就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组织督察3次;6月11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李爱杰带队到滕州市、山亭区开展专题调研督察。先后发放督察整改意见书8份,使法治督察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利器。

高效率落实:

法治建设创新力全面提升

打造“枣办好”政务服务品牌。依法减权放权、深化市县同权、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印发《规范和完善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两单合一”,构建省、市、县“三级四同”的清单模式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市级35个政府部门、5个党委挂牌机构,共认领市级权责事项5067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市共减少办事环节57个,申报材料42项,平均办理时限压缩了30%。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深化“一次办好”“容缺受理”,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打造法治建设枣庄经验。构建“一山一水一树一城”的地方特色法规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其中,《山体保护条例》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推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多次被国家级刊物转发报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最早实现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创新开展依法行政单位创建活动,提升部门法治工作水平;深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力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打造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新模式,《焦点访谈》等中央媒体给予广泛报道。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证明事项承诺制等工作被列为国家、省级试点;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探索“三联一共”“321公调对接”等工作模式,得到省领导的批示肯定。

打造“4567”专项行动枣庄模式。围绕优化法治环境,开展以“四项制度”“五个重点”“六项建设”“七大领域”为核心的“4567”专项治理,构建涉企法治环境体系,营造诚信务实政务环境,加大涉企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全省首创法治环境监督员制度,选聘100名法治监督员,提升全社会的参与度、满意度;创新实施“互联网+法治建设”项目,试运行“示范创建指标系统”,搭建“互联网+学法考法用法平台”,创新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高质量推进:

法治建设聚合力全面增强

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完善法治领域改革攻坚机制,持续打造法治枣庄建设多点矩阵。

市政府办公室建立政府“接诉即办”机制,已受理省级平台转办件40件,群众反映企业发展方面的诉求400余件,全部办理完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试行《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暂行办法》,涉及128项审批事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市场智慧监管,形成“大市场”监管合力;市税务局推行“非接触式”执法,全市涉税费业务办理率达到95.06%。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出台《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方案》,目前已列出“首次免罚”“首次轻罚”清单390余项;制定《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办法》,全面规范涉企检查,市直执法部门累计备案涉企行政执法活动220余条;印发《关于做好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工作的意见》,健全涉企行政诉讼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建立“限时清欠”机制,发放“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调查问卷”,对市级财政已下达部分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调度。截至6月初,全市共清偿欠款1180.81万元,提前完成“6月底前无分歧欠款全部清零”的目标。

市委政法委汇总出台《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政法各单位分别制定10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建立企业产权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及时处置企业产权纠纷12起。市法院研究制定《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强化破产审判工作,对31件6个月以上未结破产案件逐案梳理,加快推进审理进程。市检察院强化刑事检察诉讼监督、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监督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等职能,全面深化工作联动。市公安局深化警企对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严打涉企违法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市发改委拟定对诚信典型自然人实施联合激励的13条措施,建立失信守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信用信息数量位居全省前三位。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帮办代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7个,服务帮办368家企业,省委专题工作调研组对我市有关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