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依据《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对各区(市)、各镇街2020年6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分值进行了计算,并通报了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结果。
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情况依次为(第1位至第7位):高新区,滕州市,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并列第4位),山亭区,薛城区。
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前6位(第1位至第6位)的镇街依次为:龙泉街道、水泉镇、滨湖镇、荆河街道、姜屯镇、店子镇。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后6位(倒数第1位至倒数第6位)的镇街依次为:永安镇、张范街道、邹坞镇、马兰屯镇、底阁镇、龙山路街道。根据《办法》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倒数第一位的区(市)需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排名前六位的镇街各奖励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排名后六位的镇街各上缴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由市财政局进行年终体制结算。 (记者 孙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