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浩
8月10日,《枣庄日报》刊登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争创文明城 共建新枣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号召全体市民“作为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受益者,我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力、增光、添彩”。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进行综合评价和表彰的最高荣誉,是一块高含金量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惠民工程。为此,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发出了“做文明言行的实践者,做道德风尚的传播者,做创建活动的参与者”的倡议。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不要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和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其实,创建活动和每个市民息息相关,市民的举手投足、言谈举止、一言一行,都反映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精神风貌。举止优雅、不讲脏话、文明有礼,反映着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在公共场所不乱丢垃圾,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禁烟场所吸烟,文明出行、行为得体,懂礼仪、守秩序,这是个人修养的体现。一位市民生活中的点滴表现,都代表了这座城市的形象,我们有何理由不自律?
一座城市即使建设的再美丽,但如果充斥着不文明的现象,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丑陋,也无疑会给这座城市拉分、抹黑。市民是文明城市中的主体,市民的高素质以及彰显出来的道德修养,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所在。我们应该自觉地去崇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善做好人好事,争相爱岗敬业,注重家风家教,提升自身修养,以友爱促和睦、以友好促和美、以友善促和谐,争当遵德守礼的枣庄人。
文明城市的创建,需要每个市民的参与。我们应该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负责的精神,积极融入到各种创建活动中去,勇于和各种不文明行为说不,自觉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努力为城市的文明增光添彩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