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由“一项制度”“一个办法”“一张清单”组成的审批监管衔接机制,进一步优化了我市行政审批流程。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快“放管服”改革步伐,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逐项理顺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
调整“一项制度”。针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已从最初的事项划转集中审批转入审管衔接流程再造提质增效阶段的实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动将“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枣庄市行政审批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协调解决审管衔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出台“一个办法”。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合理界定行政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枣庄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讨论稿),广泛征求市直部门意见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于9月30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施行。
完善“一张清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对所有市级划转事项进行了梳理,对审批监管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了《枣庄市行政审批监管清单(2020版)》,于8月底由市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清单共有204项,涉及24个部门。 (记者 孙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