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提高国有企业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枣庄市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和专业干部人选“双百”优选工作统一安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8名枣庄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10名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一)枣庄市属国有企业选聘职位(38名)
1.枣庄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副职7名
2.枣庄高铁投资有限公司中层副职4名
3.山东国金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层正职1名、副职4名
4.枣庄交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副职5名
5.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副职1名
6.鲁南(枣庄)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层正职1名、副职5名
7.枣庄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副职1名
8.山东国新粮油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副职1名
9.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层正职/副职8-17名
(二)枣庄市区属国有企业选聘职位(10名)
1.山东山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山东山泰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3.山东弘道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4.山东山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5.山东翼龙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6.山东山亭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7.山东中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或总工程师1名
8.山东峄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1名
具体选聘职位见《枣庄市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队协作能力及适应岗位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二)职位条件
1.市属国企中层正职/区属国企正职职位
现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现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八级职员岗位2年以上,或者在七级职员岗位;现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聘任在中级及以上岗位;现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任设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或县(市、区)属国有企业副职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设区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或县(市、区)属国有企业正职。以上国有企业职位条件含中央、省驻枣企业相当职务层次。
2.市属国企中层副职/区属国企副职职位
现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任一级科员3年以上,或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九级职员岗位3年以上,或者在八级职员岗位;现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聘任在初级岗位4年以上,或者聘任在中级及以上岗位;现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具备4年以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枣庄市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位表》。
上述任职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因违反劳动纪律或其他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的。
9.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1)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个人业绩表》(见附件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2)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报名人员干部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人选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形成结论性评价意见,确认人选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参与选聘的情形。(3)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后,向报考的市属国有企业、区委组织部报送《推荐人员汇总表》、《报名登记表》、《个人业绩表》电子版和纸质版。(4)确因时间或其他原因单位无法提供齐全材料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由报名人员先行报名。
报名截止到2020年12月18日下午5:00。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属国有企业、区委组织部分别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有关弄虚作假情形通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
资格审查期间,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较多的岗位,用人单位视情况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履历业绩评价,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
(三)面试。用人单位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实际工作技能、与岗位的匹配程度以及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根据面试成绩得分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或背景调查。组成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五)研究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人选具体任职职位并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将行政、组织、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享受企业相应职务待遇,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再保留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本次公开选聘人员将全部纳入枣庄市企业年轻干部库进行跟踪培养。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公告由枣庄市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和专业干部人选“双百”优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关于企业的有关情况、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待遇等问题可直接咨询相关枣庄市属国有企业、区委组织部。
(三)报名电话、报名邮箱和政策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1.报名电话、报名邮箱:
各职位报名电话和报名邮箱详见《枣庄市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位表》。
2.政策咨询电话:0632—869700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附件:1.《枣庄市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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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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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登记表》、《个人业绩表》、《推荐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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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