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发布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公告

作者: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12-31 15:37:04

关于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 于抓紧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家已批准新冠疫苗用于重点人群紧急接种。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部署,现将因公、因私 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接种新冠疫苗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接种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为枣庄市,近期因公因私将出国 工作、学习且自愿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 

2.接种时年龄范围在 18-59 岁; 

3.非孕妇,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 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 

二、接种原则 

接种实行属地管理、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每个区(市) 指定一个接种点负责为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提供新冠疫苗接种服务。(具体信息见附件 1)

三、接种程序 

(一)预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需接种疫苗人员与本人户籍所在地疫苗接种机构进行预约,预约方式为电话预约。 

(二)登记。按照约定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约定的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1.枣庄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和签证,录取(开学)通知书或目的地国家单位邀请函或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 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枣庄市户籍居民: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市房产证明 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常住枣庄市的证明材料。 

(三)协议。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接受疫苗接种服务点人 员须与疫苗接种机构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见附件 2),方可接种疫苗。 

(四)接种。按照疫苗接种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后按照要求进行留观。

四、特别提示 

1.新冠疫苗需要接种两剂次,两剂次间隔 2-4 周。 2.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保持社交距离,搞好个人防护。 

枣庄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12 月29 日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