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我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依据《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各区(市)、各镇街2020年12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分值进行了计算,并通报了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结果。
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情况依次为(第1位至第7位):台儿庄区,山亭区、滕州市(并列第2位),薛城区,市中区,高新区,峄城区。
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前6位(第1位至第6位)的镇街依次为:薛城区新城街道,山亭区店子镇,山亭区水泉镇,山亭区西集镇,薛城区周营镇,市中区齐村镇。
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全市后6位(倒数第1位至倒数第6位)的镇街依次为:薛城区邹坞镇,峄城区底阁镇,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滕州市大坞镇,台儿庄区邳庄镇,峄城区峨山镇。
《办法》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倒数第一位的区(市)需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排名前六位的镇街各奖励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排名后六位的镇街各上缴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由市财政局进行年终体制结算。(记者 孙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