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规定,现就冬春季国内入枣返枣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疫情重点地区入枣返枣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1.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入枣返枣。
2.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入枣返枣,确需入枣返枣的,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枣返枣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聚集性场所。
4.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下辖区县)的低风险地区入枣返枣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为返乡人员,则按照返乡政策执行。
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动态变化以国家公布为准(公众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中的“国务院客户端”查询)。
二、非疫情重点地区入枣返枣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1.其他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业等4类重点人群,确需入枣返枣的,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非重点地区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入枣返枣人员,持健康码“绿码”通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三、返乡人员防疫健康管理措施
山东省定义的返乡范围包括县(含县级市)域、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远郊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农村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目的地为上述区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为返乡人员,请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1.自外省入鲁返鲁的人员;
2.省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人员;
3.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返乡人员请于出发前7日内在出发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未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包含核酸检测报告或者包含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的健康通行码),需于抵达当日第一时间到指定的集中服务点进行登记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在服务点等候(下同)
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若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返乡人员,则需按照中高风险地区入枣返枣相关政策落实。
四、其他事宜
1.省外入枣返枣人员,须提前3天通过“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
2.市外人员抵枣后14天内,流出地疫情风险等级上升或存在较高疫情传播风险的,按重点地区防控规定分级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即日起实行至2021年3月8日。
枣庄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