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梁雯 济南报道
2月4日上午,在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晓明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不断完善社会治理。
2月4日上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记者了解到,2020年6月审议通过的《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经过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并经四次审议,是全国首部以减轻基层负担、强化工作保障、完善乡镇服务管理职能为宗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着眼于保障和规范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权责不清晰、不匹配和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确立了“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和委托执法等制度,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对乡镇增设‘一票否决’事项”“县乡之间双向考核评议”等举措,为提升山东基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
2020年3月审议通过的《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把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固化为法规条款,兼顾促进发展和规范管理,既为养老服务从业者提供法治保障、政策支持,也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将有力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此外,常委会还及时作出关于调整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任期和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依法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立法听证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立法中评估、问卷调查,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集中开展立法听证,着力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比如,在起草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草案时,组织22个省直部门和8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全程参与。此外,在起草多项法规时,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的原则,需要几条定几条,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使立法更接地气、更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