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激石则鸣,人激志则宏。”强化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对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意义重大。但是,从近年的实际情况来看,个别单位仍然存在考核重过程、轻结果的问题,甚至有让考核优秀的继续“原地优秀”的“怪象”。
何为“原地优秀”?就是在评先评优时老老实实比、认认真真评,在提拔重用时却又对考核结果“视而不见”“置之不理”,让考核优秀的继续“原地优秀”,考核一般的反而优先提拔。如此运用考核结果,不仅让干部考核失去了意义,更会让那些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寒心。
西汉时期,魏文侯向李克讨教如何才能治理好国家时,李克说了这么一句话,“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意思是说,给付出劳动的人食物,给建立功勋的人俸禄,任用有才能的人,并且要赏就要实行、要罚就要得当。其实,干部考核亦是如此,只有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坚持“绩有所酬”“劣有所罚”,让出类拔萃者得重用、受褒奖,让碌碌无为者让位子、受警醒,才能激发起实干担当的“鲶鱼效应”。但如果在干部考核上“为考而考”“考而不用”,又如何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如何扭转“原地优秀”的“怪象”,关键还是要在“用”字上下功夫。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在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坚持奖优罚劣、激励担当,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关爱工作中。”可见,只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真正将考核结果“用”起来,考核才有意义、有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讲担当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真正在“用”字上求实效、下实功,要坚持考用结合、考奖结合、考培结合,真正把考核结果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评奖评优、培养教育之中,让优秀的优先、能干的能上、有为的有位,如此,才能发挥好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干部不断增长本领、担当作为。(景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