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决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进行驻点监管,集中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驻点监管企业范围:对市内所有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企业进行起底式、拉网式督导检查和驻点监管。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中央驻鲁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省属企业(省管企业除外)和市管企业进行驻点监管。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中央驻鲁企业四级及以下单位、省管企业三级及以下单位和其他企业单位进行驻点监管。
驻点监管方式:驻点监管采取蹲守驻点和流动驻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不放心”的、重点关注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生产、工贸企业实行“一对一”蹲守驻点式监管,对其他企业实行一个驻点监管工作组负责3-4家企业的流动驻点式监管。 (记者 刘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