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3月30日,枣庄市“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医保局举行,市医保、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6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仪式上,市医保局负责人讲话、宣读倡议书;有关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宣读承诺书。仪式后,赴薛城区铁道游击队纪念广场观摩宣传点。
记者从启动仪式上了解到,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从4月1日起,市医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围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主题,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媒体专栏,通过医院药店共同宣传,分级分层开展培训、《条例》学习测试、医保知识有奖竞答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达到扩大宣传、营造氛围的目的,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本次活动主要宣传以下内容:宣传解读《条例》。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及其他普法活动,促进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准确理解各项条款的具体释义,提高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营造全民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宣传基金监管政策。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规定,加大对基金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宣传医保惠民政策。向参保患者讲好医保基金使用规范、医保惠民政策,激发群众参保热情。宣传介绍医保经办业务办理途径、流程和标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大力宣传住院报销、门诊慢病、长期护理保险、抗癌药物纳入医保、集中带量采购等重大工作举措,增强民众获得感、幸福感。曝光违规违法案例。用好用活案例通报曝光利器,通过对多发、易发典型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强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引导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宣传先进典型。发现和宣传在医疗保障领域涌现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凝聚力量,树立医疗保障队伍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市医保局依据《条例》,对定点医药机构重点监管以下行为: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居民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揭发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电话:市中区3062019;滕州市5503390;薛城区4489179;山亭区8812581;峄城区7756277;台儿庄区6680528;枣庄矿业集团4081246。(记者 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