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建市批文
枣庄新城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峄县建制,建立枣庄市(县级)。1961年9月12日,枣庄市由地辖市改为省辖市。1999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枣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枣庄市行政中心在薛城。2004年6月枣庄新城基本建成,枣庄市级机关开始正式迁入,枣庄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记者 寻文波 张晶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