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枣庄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枣庄台儿庄古城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广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广金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信任,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亲清不分,擅权妄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广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广金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枣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