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聚焦群众安全出行需求,多措并举提升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让“一盔一带”成为市文明标志,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引入品牌头盔,企业微利惠民。针对很多群众困惑于“应该戴什么样的头盔”“如何保证头盔质量”问题,防止电商平台或市场销售的头盔类产品以次充好,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借鉴外地经验,引入品牌头盔生产厂家,推行“爱心头盔”发放,企业承诺微利惠民,提供安全头盔。群众向厂家支付20元押金即可获得最长一年的免费试用期,损坏随时更换、到期前无条件退还,交警部门通过岗亭提供公益发放。8月以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心头盔发放活动,共发放爱心头盔2.7万余个。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积极会同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学校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今年以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建立宣传阵地,开辟宣传专栏,高频次宣传安全出行常识,播发视频曝光交通出行陋习,利用摆放宣传展板、发放“一盔一带”交通宣传材料、“小喇叭”宣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讲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危害,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出行习惯,今年以来共在各类媒体上发布“一盔一带”宣传7600余条次,稳步形成协同推进“一盔一带”的良好局面。
组织志愿服务,实施规范劝导。由于缺少对未佩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的处罚依据,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联合相关公司推出智能劝导系统,对未佩戴头盔驾乘人员实行“四选一”教育方式,分别是:协助路面交警体验式执勤;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转发朋友圈“曝光”求点赞;观看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同时充分发挥团市委、街道办作用,广泛发动志愿者对不佩戴头盔、不系安全带人员进行劝导,对接受三次以上劝导仍不改正的群众,通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再次加强教育,责成所在单位加强内部管理。 (记者 刘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