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10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求的重大举措。市监委成立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监察职责,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整治,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坚定维护群众利益。
报告介绍,2018年以来,市监委连续三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问题线索550起,处理687人。坚持把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共收集问题线索356起,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51件,处理256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同时紧盯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解决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共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400起1813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报告指出,市监委将以此次报告专项工作为契机,更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执行,推动惠民政策落实;精准靶向实施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努力实现常态长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能力水平;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建设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 崔累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