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17号)要求,经各级各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出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71725
电子邮箱:sdfeb@shandong.cn
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枣庄)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
枣庄市妇女联合会权益(家儿)部
枣庄市实验小学
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枣庄)
张海霞 枣庄市薛城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