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5.81亿立方米,控制在省下达的10.12亿立方米控制目标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4.6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2.57%,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
2021年上半年,全市集约节约用水效果持续显著,全市用水总量2.74亿立方米,约占全年控制目标的27.1%,万元GDP用水量同比下降7.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10.9%。
今年初,我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这些成效,是我市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全面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针对以煤电、化工、造纸、纺织等高耗水企业为主的重化工产业特点,以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核心,以推动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为抓手,不断完善节水长效机制带来的必然结果,也走出了一条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有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为助推全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水保障。
实施总量强度双控
水资源管理“刚性约束”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坚决守住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夯实基础建设。形成包括用水户取水口坐标位置、许可水量和责任人等管理信息“一张图”;完善监督检查计划、时间、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日常监管工作“一本账”;建立覆盖用水计划执行、水量核定和水资源税缴纳等情况“一个平台”; 出台《枣庄市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枣庄市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健全水资源管理“一套机制”。
严格计划管理。将“水资源集约节约”纳入市对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每年度分解下达各区(市)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对达到或者超过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域,严格实施取水许可限批。对年用水1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重点用水户的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全覆盖,并向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用水户延伸。
规范用水行为。开展非农自备井排查、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取用水管理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取水计量不规范等问题,累计排查登记各类取水口23112个,建立了规范化管理工作台账。2021年,累计完成全市174个用水问题整改提升工作。建立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单位名录,对重点取水口实行身份证式编号管理,在线监控率达到100%,对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及时查处、坚决纠正。
注重统筹优化配置
水资源利用“集约安全”
以实现水资源统筹调配和供水安全保障为目标,坚持开源节流、多措并举,构建“多源供给、水系连通、调配顺畅、保障有力”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促进水资源集约利用效益最大化。
外调水,提升水资源战略储备能力。积极争取南四湖取水项目,2020年新增南四湖下级湖用水指标5873.5万立方米/年,有效补充市内水资源缺口。
内联通,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立足地表水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现状,做好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规划建设“两库四河”水系连通、薛城区引湖入薛、西城区水环境治理等河湖水系连通工程,配合做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建设,构建系统完备、调控有序、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市域水网。
调结构,提升水资源供水保障能力。加大地表水开发利用,累计配置完成南水北调用水指标7291万立方米/年,加强岩马水库、庄里水库等地表水保护利用;持续压减地下水,研究确定全市地下水管控指标,明确开采量上限和水位底线,严防地下水超采;提高再生水资源化利用,2020年再生水开发利用率达到52.15%。
强化节水载体建设
水资源节约“扩面提效”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用水需求管理,推动用水方式进一步向集约节约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加强组织保障。制定《枣庄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节水行动总体目标,建立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计划用水、阶梯水价、中水建设、雨水利用、节水奖励等工作。
突出重点领域。实施田间节水改造,推广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先进适用技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56。加快企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王晁煤电公司浓水脱盐回用和烟气凝结酸性水回用、市文体中心海绵体入渗补水和雨水集蓄循环降低热岛效应、奥瑟亚化工公司蒸汽凝结水循环利用等节水技术,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为行业新生效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至95.29%。推进供水管网改造,新建、改造供水管网88公里,城市供水漏损率下降到9.7%。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节水资金6300余万元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等。
加大宣传引导。深化节水宣传教育,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大力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建设水利行业节水机关标杆7家,全市节水型居住小区覆盖率17.34%,节水型企业覆盖率22.51%,县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覆盖率超过30%,市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覆盖率67.5%,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83.33%。2020年市城乡水务局成功通过山东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评审验收,较好地起到了节水示范引领作用。(记者 刘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