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阻断疫情传播,经研究决定,在实施临时应急管控和道路管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全区居民全员居家隔离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本通告发布之时起,全区居民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所有住宅小区和村庄实施封闭式管理,一门进出,人员静止,足不出户。为尽快实现动态清零,请所有居民主动配合,严格遵守居家要求。
二、除疫情防控和物资保障相关车辆外,辖区内所有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各类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四轮车,违反道路管控规定出门上路,一律依法查扣,拒不配合的,按违反防疫法律法规论处。
三、保障防疫、医疗服务、城市运行、值班执勤、保供人员、商超配送员、志愿者等持出入证在全区通行。有关封闭运行企业、生活物资运送车辆凭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所在镇政府出具通行证通行。
四、临时管控和居家隔离解除前,各镇街、各村(居)非疫情防控和物资保障必须车辆一律不得驶入国道、省道,实行静止管理。在城区居住的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减少流动,加强在单位值班值守,原则上不准离开镇区。
五、居家隔离期间,除应急就医、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出门。购买生活物资尽量选择线上配送服务或联系委托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代购代送。
六、对违反规定擅自开门经营的场所坚决关停,对擅自外出、聚集等违反居家隔离管理规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广大居民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对干扰、阻碍防控工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AI台儿庄、台儿庄融媒等官方信息,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台儿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