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4月24日,全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党内问责工作会议召开,对全面推广滕州市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开展党内问责试点工作经验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妍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赵刚主持会议,市委常委、滕州市委书记陈永生作经验介绍,枣庄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广部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滕州市委坚持高站位、采取实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先行先试、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支持保障,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开展党内问责工作的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做出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开展党内问责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制定完善工作细则,做实做细具体工作,力争尽快取得成效,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充分认识到开展上述工作是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是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的必然举措,是深化全市领导干部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针对性,有效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清、担当精神不足、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要把握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精准性,明晰具体概念、完善工作机制、精准用好利器、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标本兼治。要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工作实效性,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协助推动,做好结合文章,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各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纪(工)委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枣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