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一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6月1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十一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十一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实践不断深入,为顺利完成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主要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安排,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保驾护航。要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以强有力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推动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号召,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知重负重、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时代答卷,为“走在前、开新局”、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