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增强城市魅力、提高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的系统工程,更是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优化城市生活品质的惠民实事。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全力维护枣庄城市文明形象,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努力规范个人言行,争做文明行为的宣传者。公共场所文明有礼,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在禁烟场所吸烟;言谈举止文明有礼,不讲脏话、不说恶语,举止优雅、衣着相宜;旅游观光文明有礼,文明出行、行为得体,懂礼仪、守秩序,不在景区景点涂画;网上交流文明有礼,传播文明信息,抵制网络低俗、媚俗之风。
二、不断提升文化素养,争做优秀文化的弘扬者。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中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营养和智慧,自觉守护文化遗产和珍贵历史文物,自觉传承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者、传承者;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移风易俗,与时俱进,杜绝传统陋习、守好传统美德、树立时代新风,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共同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三、严格遵守公共秩序,争做文明形象的维护者。自觉维护公共交通枢纽、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的公共秩序,爱护公共服务设施和景观绿化;坚决摒弃不遵守秩序、争抢座位、相互拥挤、插队、加塞等不文明行为,创造安全、文明、礼让、和谐的公共场所环境;文明观看各类演出、电影、展览,注意着装礼仪,不随意走动、不吃零食,不喝倒彩、不随意起哄,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观看结束后有序离场。
四、切实增强参与意识,争做文明创建的实践者。主动参与单位和社区组织开展的创建活动,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自觉学习身边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等不文明现象,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言行、陋习,做好文明实践的带头人;热心参加志愿服务,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投身文化志愿服务、文明旅游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引领时代新风尚,形成生活新常态。
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文明城市的共建者、宣传者,同时也是文明城市的享有者、受益者。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自我做起,投身文明城市创建,争做文明市民,争当创建先锋,发扬“我就是枣庄”的主人翁精神,携手共创文明富强、宜居宜业新枣庄,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