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为加快推动商用汽车消费市场恢复,落细落实国家和省汽车消费政策,根据省工信厅等5部门《关于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6月11日,枣庄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枣庄市商用汽车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我市个人消费者满足一定条件,最高可领取7000元消费券!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9日至6月30日。
二、参与范围
(一)商用汽车销售企业。在枣庄市注册商用汽车销售企业、且企业收款终端能受理银联卡、云闪付(包括POS、简易终端、MIS收银系统)。
(二)车辆条件。6月9日至6月30日,在枣庄市商用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商用车、燃油商用车以及以报废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商用车上牌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8月31日。
(三)领券主体。6月9日至6月30日,在参与活动的枣庄市商用汽车销售企业新购买商用汽车(二手车除外)且在枣庄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三、消费券发放及使用
(一)发放标准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可申领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1条至第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可申领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商用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报废)
(二)消费券申领
枣庄市商用汽车消费券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发放。购车人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枣庄汽车消费券,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2022年山东省政府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证明材料。
消费券以中国银联云闪付红包的形式发放至个人消费者云闪付账户,个人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红包”中查看消费券红包。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范围。凡在枣庄市注册并在银联商务报名入驻的零售、餐饮住宿、有成品油零售业务等企业均属于消费券使用范围,个人消费者可在以上企业进行购物、餐饮、燃油等线下消费。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参与商用汽车消费券核销活动的企业名单,与市商务局公布的乘用车消费券核销活动企业名单一致,企业名单动态更新。
2、消费券不可提现,可分次使用,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最低消费。
3、使用汽车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消费券部分不退款。
4、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24:00,逾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