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台6月26日16时继续发布暴雨橙色、大风橙色和雷电黄色预警:
26日中午开始我省部分地区出现强降水,伴有明显雷电和雷雨阵风,局部地区出现冰雹。预计26日夜间到27日白天,我省大部地区将出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
27日夜间到29日,我省大部地区仍有降水。全省过程平均降水量70~110毫米,最大小时降水量50~90毫米。其中,菏泽、济宁、枣庄、临沂、日照、济南、泰安、淄博、潍坊、青岛、烟台和东营降水量70~130毫米局部200毫米以上,其他地区40~6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
26日夜间至27日白天,南风,渤海、渤海海峡和黄海北部8~9级阵风10~11级,黄海中部7级阵风8~9级;滨州、东营、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青岛和日照6~7级阵风8~9级,其他地区4~5级阵风7级,强雷雨地区雷雨时阵风可达11级以上。
此次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广、降水量大、风力强,需加强防范中小河流洪水、山洪、滑坡、内涝及大风、雷电等灾害。
地质灾害黄色预警
根据未来24小时降雨预报及前期实际降雨量分析,济南南部、泰安大部、济宁东部、枣庄大部、淄博大部、潍坊西南部、临沂大部、日照、烟台、威海西部、青岛北部及南部沿海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请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预计6月26日14时至6月27日14时,淄博、济南、临沂、潍坊市局部地区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大(橙色预警),济南、泰安、济宁、临沂、潍坊市局部地区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济南、泰安、济宁、临沂、枣庄、潍坊、日照、青岛等市局部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
橙色预警区域包括:沂源县、博山区、淄川区、莱芜区东部、钢城区东部、蒙阴县北部、沂水县中西部、临朐县西南部。
黄色预警区域包括:历城区东部及南部、长清区南部、平阴县大部、章丘区南部、莱芜区大部、钢城区大部、岱岳区中北部、泰山区北部、宁阳县东部、新泰市北部及西南部、泗水县北部及南部、曲阜市东部、邹城市中北部、蒙阴县北部、沂水县西部、青州市南部、临朐县大部、昌乐县西部及北部。
蓝色预警区域包括:历城区大部、章丘区东部、长清区北部、平阴县南部、新泰市中东部及西部、肥城市中部及北部、宁阳县中部、岱岳区中部、邹城市中东部、泗水县中南部及东部、曲阜市东南部、蒙阴县大部、沂水县大部、平邑县大部、费县大部、沂南县中西部、兰陵县西北部、莒南县北部、山亭区大部、安丘市南部、诸城市东南部、临朐县东南部、昌乐县北部及西南部、五莲县大部、东港区中西部、莒县北部及东部、岚山区西北部、西海岸新区西部。其他地区也可能因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引发山洪灾害,请各地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
省应急厅发布强降雨过程风险预警提示
根据《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于6月26日9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压实防汛救灾工作责任。此次强降雨过程降雨范围广、局地强度大、伴有雷电大风、致灾性强、发生极端情况的可能性大、防御难度大。前期我省降雨偏少,局部发生旱情。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立足于最极端、最不利的情况,坚持从严从高标准,夯实各级各类责任人的责任,实化细化防范应对方案,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有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上岗到位,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行好防汛责任,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督导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要压实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干部防汛救灾工作责任,盯紧每个重点部位、每项薄弱环节,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悬空。
二、强化预警响应。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变化,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的短时临近监测预报,加密联合会商研判,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强化防范应对措施。要及时发布预警和防范应对信息,确保传递到乡、到村(社区)、到基层防汛责任人。强化预警响应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报预警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响应措施。县乡基层要严格落实“叫应”机制,发布红色、橙色预警时,预警发布部门要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有关区域基层党政领导、防汛责任人,确保既要“叫醒”、也要“回应”。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和广播喇叭、挨户通知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预警信息,确保覆盖到户、到人,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要针对学校、医院、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危化品、工矿商贸企业、尾矿库、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工程建设活动区等重点部位,河湖堤坝、小水库、小塘坝、山洪沟、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可能出现的次生灾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和工作责任。矿山领域,严格执行大暴雨停产撤人制度,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危化品领域,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水、防潮、防雷、防风等措施,雷雨情况下坚决禁止油、气储罐装卸。建筑施工领域,大风雷电天气一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一律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危险地带人员一律立即转移避险。对海上养殖、海洋牧场、渔港等重点领域环节,要开展全面风险隐患排查,落实管控措施,切实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加大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排查,对危旧房屋、工棚、室外广告宣传牌、路边树木、电线杆等及时进行防风加固,防止出现坠落、倒塌、触电等事故。
四、强化应急处置。要根据雨情汛情灾情变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应急管控措施,加强发动动员,组织全社会开展防范应对工作。极端情况下,市县及有关行业部门要果断采取停工、停产、停课、停业、停止运户外活动等“熔断”措施,减少人员流动,确保人员安全。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应急状态,确保随时出动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加强各类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统筹协调,强化区域联动。要视情提前预置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够迅速到位,有力有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五、强化中小水利工程和山洪地质灾害防范。要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落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济南、淄博、泰安等暴雨重叠区要切实做好中小水库、塘坝等中小水利工程调度、巡查防守和下游风险区人员转移准备。加强河道拦河闸坝联合调度,严禁水库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坚决做到空库运行。济南、泰安、淄博、枣庄、临沂等地要突出做好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严格落实降雨期间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的巡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措施。
六、强化转移避险和救灾救助。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盯紧可能受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等威胁的区域,加强巡查和险情灾情研判,把住“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等关键环节,落实落细转移避险工作方案和措施。一旦出现险情,迅速果断提前转移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妥善做好紧急转移安置人员安全管理和生活救助,严防灾害危险解除前,转移避险人员擅自返回。要及时调拨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将救助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到乡镇、到村组、到户到人,确保受灾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七、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强化人员配备,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值班备勤制度,时刻保持通信畅通,确保灾情及时处置。加强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灾情信息,杜绝信息漏报、迟报、误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