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和我市周边地区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存在一定传播风险。为有效防止疫情蔓延,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一、7月6日(含)以来有国内本土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公布的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轨迹重合等涉疫风险的人员,请入枣前通过“疫情防控入返枣人员报备平台”报备,到达后立即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进行报告,并自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
二、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入枣返枣后,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四、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五、目前,上海市、徐州市、临沂市等多地出现本土疫情,建议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地区,如确需出行请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枣前,需提前通过“疫情防控入返枣人员报备平台”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七、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请主动扫描“场所码”。非必要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承办5桌及以上宴会等聚集性活动,须向属地社区居(村)委会报备。餐饮单位应严格落实就餐人员验码、测温、戴口罩等措施,加强就餐场所的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八、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