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枣庄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交通运输局、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市市场监管局、枣庄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文明行为监督处罚力度的通告》,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