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规和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各类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增强社会责任。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各月饼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诚信合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一品一签”、“一货一签”,防止“天价月饼”、“雪糕刺客”等类似价格违法行为发生。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或混合销售其他商品,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虚假宣传、价格欺诈。
四、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执行门票价格政策,认真执行各项优惠减免措施,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禁止各类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各客运经营企业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高速公路要认真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高速公路救援服务企业应当自觉执行价格政策,依法实行明码标价,严禁强行收费。
六、餐饮、洗车、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枣庄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明码标价规范》,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提高标准收费。
八、各行业协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各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积极参与社会共治,维护中秋、国庆期间的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12345 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