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于2022年8月29日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审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组织了联合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为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条例(草案修改稿)》通过枣庄人大网(http://www.zzsrd.gov.cn/)“立法工作”版块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登录枣庄人大网、枣庄人大微信公众号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提出,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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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