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19时许,市中区田庄村一超市店主高某在明知市中区人民政府规定进入公共场所必须提醒监督扫验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情况下,仍然在顾客进店时不予提醒,且允许多名店员、顾客未佩戴口罩进入超市。其中一名顾客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致使多人被集中隔离,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和周边正常社会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违法人员高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由市中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抗击疫情需要全民参与、同心同行,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任何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