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10月14日,市委宣传部举办“山东这十年·枣庄”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邀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市推动社会保险体系高质量发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人社部门坚持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稳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在全民参保、基金管理、经办服务等方面强化突破,全市社会保险体系取得长足发展,为我市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安全网”。截至2021年,我市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3.20万人、44.74万人、42.26万人,较2012年分别增加37.36万人、3.61万人、8.18万人。
10年间,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成绩显著,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通过分时、分步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等群体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我市实现了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人群全覆盖。将贫困人员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在政策上实现不分社会群体、不分企业性质、不分用工形式均可参保缴费。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应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21.43亿元,全部落实到被征地农民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落实率达到100%,实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如今,全市216家基层快递网点全部参保,896名快递员完成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有力保障新业态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连续提高。截至202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比2012年增长62%,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比2012年增长59%。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2012年55元提高至2022年160元,增长191%。调整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定期待遇,惠及全市2300名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坚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贯彻落实“一揽子”援企稳岗、助企纾困政策,严格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扩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记者 王龙飞 摄影 甄宗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