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4日,薛城区居民王某从外省返枣。返枣前,未按规定向居住地提前进行报备;在核实其核酸检测记录时发现其多次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且在工作人员进行追检时未进行补检;同时,疾控部门对其开展流行病调查时瞒报行程,致多人居家或集中隔离。
王某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处以10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警方郑重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