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文公布《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枣庄市以优异成绩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全国50个示范地区之一。
三年来,我市统筹协调全市上下,注重改革创新、注重特色亮点、注重引导宣传,全力打造法治建设“枣庄样板”,圆满完成示范创建100项指标任务,为全面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以“五高”引领创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高规格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大会和推进会议,先后22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6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协调小组会议,市级以上领导先后60余次作出批示,坚定不移将法治枣庄建设推向深入。
坚持“高层次谋划、高标准启动、高起点定位、高效率落实、高质量推进”的“5H”创建标准,全力打造法治建设“枣庄样板”,全市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一把尺”考核的浓厚工作氛围。
在全省率先出台《法治枣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枣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构建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枣庄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枣庄市优化法治环境“4567”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
在市内媒体头版开设《创建法治政府 优化法治环境》专题专栏,发布《示范创建倡议书》,累计向社会公众推送400余万人次。通过举办示范创建宣传月、宣传周,综合运用视频、动漫、短信、宣传册页、户外宣传、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示范创建群众知晓率,真正体现“法治惠民”的创建宗旨。
在全省率先将推进法治建设写入《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将其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市委巡察、两办督查内容,连续两年由5名市级领导带队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积极探索述职述法新机制,探索形成“五个一”工作模式。上线运行“枣庄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云平台”,对标示范创建100项指标和新修订的42项内容,细化量化为237项指标,明确牵头单位,压实各自责任,实现全面发展。
用创新破解难题
为筑牢法治建设四梁八柱,我市创新运行机制,在全国率先一体化彻底理顺市、区(市)两级党委法治机构编制单独设置问题,65个镇街全部成立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实现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三级全覆盖”。实施“一个统筹”统到底、“一个体系”促发展、“一套制度”管落实的“三个一”工作模式,推动依法治市向基层延伸。
夯实法治建设制度根基,地方立法实现新突破。
聚焦营商环境短板,积极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推动出台《枣庄市营商环境管理条例》。
聚焦群众精细化立法需求,颁布实施了《枣庄市文明行为条例》《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枣庄市实施<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办法》《枣庄市环城绿道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和7部政府规章,构建“一山一水一树一城一绿道”的枣庄地方特色法规体系。其中,《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保护绿道的地方性法规。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打造数字法治政府全新模块,推进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
投资200余万元,高标准筹建“智慧法治枣庄平台”,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囊括涉及立法和重大决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两述两考”学法用法、非诉讼纠纷化解等4大平台,构建起“大法治”管理评价系统。
高标准建设鲁南大数据中心,整合雪亮工程、网格化、12345热线、数字化城管、城市生命线等信息平台,在全省率先建成一体化综合指挥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强化平时运行监测、战时指挥调度、综合分析研判,实现“一屏观全城、一网管全市”。探索“榴乡诉递”“快警务”等工作模式,有效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法治建设数字赋能效果充分展现。
强支撑统筹推进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现“市县同权”“双十镇”定向赋权。推行“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比率达99.9%,107项实现“全省通办”,74项实现“跨省通办”。
在全国率先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公布636项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探索打造“1+7+N”信用差异化监管模式,完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机制。
率先出台市、区(市)、镇(街)三级政府权责清单,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37项,优化法治环境清单50项。
严守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在全省率先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工作的通知》,最早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首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回流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业务能力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建立标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将“不罚、轻罚”清单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行统一管理并动态调整。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每年选取1至2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累计对380余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监督,科学有效制约行政权利。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司法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满意度97%以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行政层级监督常态化。
打造亮点,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现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
高标准建成全省首个“民法典”主题公园,首创“民法典”公园“三融合”法治实践,被评为山东省“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央视媒体多次报道。
注重预防,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个方面,健全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常态化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涵盖多行业全领域。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对接视频监控2万余个,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塑品牌打造亮点
探索“4567”模式,开展以“四项制度”“五个重点”“六项建设”“七大领域”为核心的专项治理,着力营造一流法治环境。
调整并推动落实397项行政处罚“不罚、轻罚”清单,惠及市场主体2万余个。实行重点项目专员推进,及时化解项目建设难题320余项。
成立“4×4·专业+特色”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6亿元。建立全方位诉求办理机制,企业对诉求办理满意率98%以上。
首创法治环境监督员制度,推开法治指数评估试点,探索具有枣庄特色的法治建设路径模式。
实施“标准化”战略,打造行政执法“枣庄亮点”。
在全省率先制定枣庄市《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地方标准,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实效化。建立柔性执法制度,最早实现涉企检查“无事不扰”。
建立台儿庄古城旅游执法监管模式,在全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推广展示。开展镇(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区(市)综合执法队伍均保留为8支。
突出“高效能”治理,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枣庄模式”。全力推进“集约化”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率先成立编制为20人的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投资150余万元建成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线上平台,集中整合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市12348热线等10项职能,累计提供非诉服务8.7万余件。(记者 梁鸿雁 通讯员 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