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一届枣庄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建言资政、凝聚共识。
截至2022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共收到提案323件。依据《政协枣庄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枣庄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办法》,经审查,立案287件,不予立案36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240件,占83.6%;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专门委员会、界别等集体提案47件,占16.4%。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96件,占33.4%,主要有做大做强产业集群、支持企业转型增效、提升创新创造能力、优化开放合作环境、培育现代高效农业等提案;政治建设方面提案17件,占5.9%,主要有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区党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等提案;文化建设方面提案29件,占10.1%,主要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助力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等提案;社会建设方面提案115件,占40.1%,主要有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健全疫情防控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等提案;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30件,占10.5%,主要有加强污染防治、修复破损山体、开展节能降耗等提案。
总体看,本次会议提案主题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精准、调研更加深入、建议更加可行,整体质量和集体提案比重进一步提升。所提提案关注全市大局,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坚定实施“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持续深化绿色低碳转型等重点工作,提出富有针对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饱含为民情怀,着力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出实招、谋良策、建真言,展示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责任担当和时代风采。
大会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将进一步做好提案审查工作。对立案提案,提案委员会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转交承办单位办理。对未予立案的提案,与委员协商后重新提出或作为意见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对会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立案后送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