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日前,《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出台(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23年1月起,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实现省级统筹。
根据国务院和省相关要求,失业保险省级统筹遵循依法统一、分级管理、规范运行、协同推进原则,以失业保险政策全省统一为核心,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基础,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实现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经办服务管理和经办信息系统“六统一”。
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市将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通过强化基金预算编制、健全多方位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基金收支缺口分担机制等举措,不断提升经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使用水平,更好推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序实施,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切实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重要作用。 (记者 梁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