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认定名单的通知》,我市4个乡镇、28个村被认定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标杆村”。
为深入推进“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的工作安排,省有关部门于2022年10月起组织开展了首批“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村创建评估认定工作,经单位自评、市级初审、第三方评估、省级联合审查、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65个乡镇(街道)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443个村(社区)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
我市入选首批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的乡镇分别为山亭区徐庄镇、山亭区冯卯镇、市中区孟庄镇、滕州市级索镇。28个入选首批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分别为:山亭区徐庄镇辛召村、大峪村、徐庄村、水城子村、宋庄村、石嘴子村、赵山头村,冯卯镇冯卯村、独古城村、欧峪村、岩马村、温庄村、谢庄村、相山村,市中区孟庄镇杜庄村、里筲村、黄山涧村、崖头村、苗庄村、上道沟村、下道沟村,滕州市级索镇后杨岗村、前王晁村、后王晁村、翟庄村、姚庄村、级索村、坝子崖村。 (记者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