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2023年4月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结果

作者:任翔 来源:枣庄新闻网 2023-05-26 09:12:24

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依据《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办法》(枣政办字〔2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通报了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部分镇街2023年4月环境空气质量量化考核结果:

2023年4月,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依次为(第1位至第7位):山亭区,高新区,滕州市,峄城区,薛城区,台儿庄区,市中区。根据《办法》规定,市级财政奖励山亭区100万元、高新区50万元,市中区上缴市级财政200万元。

2023年4月,全市65个镇街环境空气质量分值排名前10位的依次为(第1位至第10位):峄城区榴园镇,高新区兴城街道,滕州市柴胡店镇,山亭区凫城镇,高新区张范街道,峄城区坛山街道,峄城区吴林街道,高新区兴仁街道,山亭区徐庄镇,市中区孟庄镇;排名后10位的依次为(倒数第1位至倒数第10位):滕州市滨湖镇,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州市南沙河镇,市中区光明路街道,滕州市北辛街道,山亭区城头镇,滕州市级索镇,市中区税郭镇,山亭区店子镇。

根据《办法》规定,排名前10位的镇街各奖励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排名后10位的镇街各上缴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以上奖惩资金由市财政局进行年终体制结算。 (记者 任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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