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枣庄中院审判庭,衣媛媛为枣庄日报小记者解答法律问题。 (记者 王龙飞 摄)
记者初识衣媛媛时,是在2016年山东省首例撤销监护权案的审判现场,庭审结束后,第一时间对衣媛媛进行了采访,眼神坚毅、神情淡然,这是她给记者留下最深刻的印象。作为该案件的二审审判长,面对出卖亲生子的毫无责任感的年轻情侣,指导审理案件的一审法院,依法撤销父母对亲生女儿的监护权。
“法官审理的不只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27年来,衣媛媛始终把这句话当成工作上的座右铭。
衣媛媛1995年进入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中级法院启动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法庭)试点工作。2007年市法院少年法庭正式成立。
刚进入少年法庭工作不久,衣媛媛就接手了一起未成年学生抢劫案。接手案件后,衣媛媛感觉有些蹊跷,这些学生平时没有劣迹,也不缺钱,怎么会突然抢劫?通过细致查阅口供和走访,她发现学生实则是受一名“师兄”哄骗,“师兄”只告知目标是一份文件,但学生拿到手后才发现是钞票。由此可见,一审量刑过高,于是衣媛媛二审进行了改判,让学生得到了一个公正的裁决。
在衣媛媛看来,少年审判法官更像家长,为了给未成年人当好“引路人”,她总结吸收办案经验,坚持判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指定辩护,审判时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进行法制教育,宣判后对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罪犯定期回访、帮教,对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罪犯封存犯罪记录,尽最大可能挽救犯罪未成年人。她积极推行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前评估、庭中教育、庭后疏导、判后帮教“四位一体”的心理干预制度,使心理干预贯穿于庭前、庭审、判后全过程。为做好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她专门自学了心理咨询师课程,并于2011年取得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为做好教育和感化工作助力增效。
衣媛媛完善了市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社会调查”等多项工作机制。在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因故不能到场时,邀请妇联、教育等部门工作人员作为“临时家长”出庭,维护其正当权益。同时,为了不让这些特殊的孩子自暴自弃,她先后帮助十余名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复学、复工,切实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司法的人文关怀。
办案之余,为了更好地维护全市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衣媛媛制定了市法院《刑事一审案件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她撰写的2篇未成年人刑事判决书在全省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1篇案例分析被省法院典型案例汇编采用。为了强化部门协作,她先后编写并与政法委等多部门会签印发了《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暂行规定》,起草并与检察、公安、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联合会签了《未成年人家庭暴力报告制度》等文件。
衣媛媛常说:“法官手持天平、头顶国徽,一肩担着法律一肩担着人民,公正严明、执法如山,和风细雨,润物无声。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更要司法为民、心系群众,永葆人民公仆的鲜明本色。”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法官,需要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的爱心。因为法官不仅仅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更多的时候需要成为‘温情司法’的传递者,成为被侵害妇女儿童崭新人生的‘领航人’。”衣媛媛深有感触地说。
“我直播打赏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生,要不要见面?”“同学总欺负我,该怎么办?”多年来,衣媛媛承担着多所大中小学的法制辅导员,网络上,经常有未成年人向她发出这样的疑问,只要时间允许,她总会耐心解答。
工作中,衣媛媛还时常举办少年法庭的现场法治课活动,课程形式灵活多样,深受孩子们欢迎。在暑期,少年法庭举办法治夏令营,组织大家参观法院、监狱、110报警平台等,让孩子们直观感受法律的威严、犯罪的后果,以及现场示范如何识别和摆脱现实中的险境。除了日常入校讲授法治课,衣媛媛还开设模拟法庭,或者把法律知识编成剧本,组织大家演“法治剧”。多年来,她先后为全市近十万名学生提供了富有成效的普法宣传教育。(记者 王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