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感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枣庄三中的领导,为我孙女上学提供了这么多的帮助!”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枣庄三中,为我市的一名烈士子女落实了相关教育优待政策,解除了其上学的后顾之忧后,烈士遗属刘先生非常激动。
刘先生的儿子十多年前在一次执行救援任务时牺牲,被评定为烈士,今年烈士的女儿小娜(化名)以优异的成绩被枣庄三中录取。刘先生记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曾给他讲过烈士子女上学享受优待的政策,9月上旬,他来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咨询。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刘先生,对他的咨询详细解答,并及时与学校进行了联系。为了更好地将烈士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陪同刘先生一起到枣庄三中对接小娜的教育优待事宜。
经与学校沟通,学校初步研究决定,除了依规免除小娜在校期间的学、杂费以外,还将免除校服费、住宿费等费用,并协助小娜申报助学金以进一步减轻家庭负担。同时,学校德育处启动特殊学生关爱机制,让班主任和老师密切关注小娜的学习状态及在校表现,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成长情况,及时谈心交流,给小娜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刘先生紧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表示将教育孩子努力学习,不辜负全社会的关心、关爱。
“落实好烈士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积极为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确保他们的各项正当权益,是落实褒扬制度的应尽之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在校烈士子女的关心关爱,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缅怀、纪念、尊崇、学习英雄烈士,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血脉、革命薪火代代相传。 (记者 孔浩 通讯员 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