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我市立法项目来源渠道,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公民立法参与权,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范围,限于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符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
三、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提供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
四、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分别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司法局;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市人大代表和公民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五、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报市司法局。
六、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七、立法建议项目可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单位名称或建议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277800
电话:8160089
电子邮箱:sdzzfgw@163.com
枣庄市司法局
邮编:277800
电话:3223665
电子邮箱:zzsfzb@163.com
特此公告。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枣庄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