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11月24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枣庄市设立“鲁班工匠日”,打造“工匠之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30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研究决定,自2024年起,将每年的6月11日设立为“鲁班工匠日”。
我市设立“鲁班工匠日”,是以“鲁班工匠日”设立为标志,充分体现出我市强力推进工匠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心,致敬工匠精神,礼赞劳动创造,必将有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实落地,提升全社会对工匠人才、技能人才的重视程度,激励更多职工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我市设立“鲁班工匠日”,是致敬“工匠鼻祖”、叫响“鲁班故里”、擦亮城市名片的有力举措。枣庄是鲁班的诞生地,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全市广大市民“鲁班情节”深厚,在滕州建有鲁班纪念馆,每年开展“百工圣祖鲁班”诞辰祭祀祈福大典、祭拜鲁班祖师等丰富多彩的民间活动,“鲁班”文化在我市底蕴深厚,历史影响深远。我市将每年6月11日设立为“鲁班工匠日”,正是对枣庄历史上诞生“工匠鼻祖”鲁班的致敬,也是对工匠精神在枣庄世代传承的激励,有利于擦亮“鲁班”这块金字招牌和城市名片,提升枣庄对高技能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
我市设立“鲁班工匠日”,是建设“工匠之城”、赋能“工业倍增”、助力“强工兴产”的重要支撑。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培育“工匠”等高技能人才,持续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2020年11月2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枣庄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对推进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4月28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聚力“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叫响“鲁班故里”打造“工匠之城”实施意见》,提出“推动设立‘鲁班工匠日’”的工作要求。设立“鲁班工匠日”,将大大增强工匠人才荣誉感、提升影响力,营造“人人争当工匠”的良好氛围,为强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人才支撑。 (记者 王龙飞 赵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