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试金石”。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2023年以来,枣庄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以巡察为先导,强化巡纪联动,靶向开展各项“小切口”专项整治,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以强有力监督护航保障民生。
坚持巡察先导
精准发现群众“急难愁盼”
站稳人民立场。强化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不动摇,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民生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开展巡察工作,从群众中来、到问题现场去,让群众感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深化基层监督。将镇村作为巡察监督向下延伸的主战场,市级统筹谋划,县级分类实施。2023年上半年,市委巡察机构指导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和枣庄高新区先行先试,对56个村开展常规巡察,解剖麻雀,打出“样子”。在此基础上,市委第四轮巡察围绕我市“双十镇”工作和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建5个市委巡察组、20个区(市)联动组,对13个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和566个村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共发现重点问题6708个,移交问题线索61件。
突出重点领域。紧盯民生领域政策和惠民实事落实,市委第五轮巡察对教育、卫健、医保、文化、体育等部门及部分学校、医院开展政治监督,深入查找师德医风、就医体验、文化资源、体育设施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31个,推动完善社会供给、服务、保障体系,努力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群众更有获得感。
加强工作联动
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
——健全联动机制。优化巡纪联动模式,完善情况通报、沟通会商、问题线索处置及日常监督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成果共享共用,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如,针对市委第四轮巡察发现的乡村振兴领域共性突出问题,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推动相关主责部门在全市开展农村供水、困难群众帮扶资金发放、乡村公益岗、“三资”管理等四项“小切口”专项整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开展联合督导。2023年8月,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城乡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运用“一线工作法”对四项“小切口”整治工作进行一线检查,通过听取汇报、进行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检验整治工作成效,发现问题42个,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11个,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治工作责任。
——确保整治实效。乡村公益岗问题整治中,运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等数据管理平台,对公益岗人员在岗、脱岗、补贴发放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筛查违规聘用、优亲厚友等疑点信息,已按规定予以清退48人。农村供水问题整治中,76个村供水提质工程全部完工,98个未通水村已通水96个。实施农村供水提质“双月攻坚”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123条,农村供水问题反映数较去年同期下降60%。困难群众帮扶资金发放问题整治中,排查疑似数据1894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49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建立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累计为15.55万名群众发放救助资金9.28亿元。
从严正风肃纪
构筑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查处,整治过程中着重发现和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对全市669起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建立问题线索统计表及工作台账,对67条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整改问题28个。
以案件查办推动整改整治,去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作风问题325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64人。如,市委巡察机构将某医院1名科主任移交监察机关边巡边查,后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有效推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辐射带动行业作风和服务效率整体提升。
在全市开展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工作,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信访问题突出的133个村(社区)提级监督,对重点人员提级管理、问题线索提级办理、专项整治提级实施、日常监督提级开展。加大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平台应用、宣传推广及投诉办理等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录入行政区划2459个,公开公示党务、村务、村级三资、民生资金、小微项目等信息4.9万余条,总访问量241万余次,收到并办理群众投诉59件。
坚持标本兼治,督促区(市)、主责单位边整治、边总结、边建设,推动出台可操作、能执行的制度规范,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见长效。如,“三资”管理问题整治中,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建设市县镇联网互通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对农村资产资源赋码,实行审批线上监督,对资产资源交易实时风险预警,有效提高农村“三资”监督管理效率。又如,在物业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中,推动市住建局研究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定期调价机制,印发《枣庄市物业服务企业“四色”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完善物业服务监管体制,促进物业服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枣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