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 助力实现共同富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全市新增城乡就业残疾人3525人,累计就业21894人。
据悉,为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效安排,我市打造了市级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平台自运行以来,已举办各类残疾人技能培训班13期,累计培训残疾人2969人。目前,全市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603家,共安置残疾人就业2163人;其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42家,安置残疾人129人。为残疾人发放就业创业扶持资金104万元,帮扶13家盲人按摩创业机构,扶持61名省、市级残疾人自主创业标兵。帮助2800余名就业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发布会上,就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市残疾人综合康复中心(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对于按规定开展了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且超比例部分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数超出1人(含1人)的非财政拨款用人单位,上年度每超过规定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奖励用人单位6000元。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记者 王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