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雨雪冰冻天气”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作者:枣庄市市场监管局 来源:枣庄新闻网 2024-02-21 15:01:43

各相关经营者:

2月20日以来,我市受极端天气影响普降冻雨和大雪,给广大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以下提醒告诫: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加强价格自律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各经营企业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和服务价格,做到标价真实、准确、醒目。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经营企业在销售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时,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极端天气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

四、从事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运输行业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擅自涨价、价外加价。高速道路救援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并自觉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五、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并自觉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关注价格波动,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利用极端天气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违法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理,并公开曝光。

广大消费者发现经营者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请及时拨打电话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编辑:王勇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