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共办结投诉、举报、求助164.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7亿元;呵护火爆的文旅市场,办结文化市场举报694件,旅游投诉40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95万元;全国第1000亿件快件从京东亚洲一号青岛物流园发出,从消费者下单到收到货,仅用了6个小时……3月12日,这个绿意盎然的日子里,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山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诚意十足”,山东消费活力“热辣滚烫”。
消费是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乎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从经济工作会上发出开展“放心消费行动”的动员令,到两会对优化消费环境、实施“放心消费行动”作出部署。山东认真贯彻落实,把优化消费环境作为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广泛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不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放心消费行动”不是一域而是全域。“放心消费在山东”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一个行业的事,而是全省一盘棋,各部门协同发力,各地统筹推进的民心工程、良心工程、放心工程。山东全省一条心,无死角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27部门联合印发《“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食品药品、教育培训、物业和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旅游文化、医疗美容、金融、电信服务、快递等领域,推动放心消费创建由商品向服务、线下向线上、流通向生产、城市向农村延伸。各市把放心消费创建与经济发展、民生工程统筹谋划推进,探索出了很多有感、有效的创建模式。
“放心消费行动”不是“一时”而是“时时”。放心消费创建不是“一阵风”,而是要高标准、严要求实实在在落到实处,真正让广大消费者在山东放心消费。坚持高标推进,注重创建质效。健全制度标准,建立完善“1+N”示范单位创建省级地方标准体系,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出台《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各地立足当地特色,积极探索创新,涌现出一些典型做法,比如,青岛、烟台、潍坊、日照四市联合开展青岛都市圈异地异店线下无理由退货,打造了便利共享的消费环境。
“放心消费行动”不搞“一锤子”而是欢迎“回头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社会公平竞争的集中体现。“放心消费”一个关键就是消费者维权服务,让消费者维权更便捷,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缺斤少两、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2023年查办食品、重点工业产品、消保维权等案件2.5万件,移送公安机关478件。推进质量安全提升,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提升公众食品安全参与度和获得感,完善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3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1.2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69万元。
用消费点亮美好生活,树立消费者的信心。山东各部门将始终牢记人民生活幸福就是“国之大者”,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努力将山东打造成为全国放心消费环境高地。(文/李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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