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新闻网讯 3月22日,记者从“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枣庄市民政局立足实际,创新实践,以参与有广度、措施有精度、服务有温度为目标,全力护航全市孤困儿童、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极大地提升了儿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健全组织体系,打牢保障基础,设立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65个、村(社区)“儿童之家”2516个,实现儿童关爱服务机构全覆盖。落实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物价补贴联动、主动发现三项机制,目前全市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200元、1800元、1250元,去年以来共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9101.93万元。
持续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全面摸清底数,对符合条件的106名孤儿、9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标准进行助学资助。开展“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政策进村(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微心愿、困境儿童志愿服务等活动360余次,惠及儿童12.6万余名。
精准摸底排查,落实关爱帮扶,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18个部门印发了《枣庄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枣庄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各级民政部门发挥“大数据+铁脚板”作用,对全市孤困儿童、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共摸排孤困儿童3883名、留守儿童1927名,并逐一完善信息台账,明确帮扶措施。建立定期走访随访制度,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每月入户走访看望孤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及时掌握儿童生活、就学、监护等情况。督促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受委托照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和委托照护责任。
加大救助保护,做好集中养育,聚焦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特殊群体,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实施人性化救助管理服务,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儿童回校园”等活动,及时为救助的流浪未成年人解决临时食宿、医疗救治、寻找亲属、核实联系、护送返乡等问题,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回归学校。去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9人次。
扎实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去年以来,共投入99.8万元资金购买孤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通过社会工作者驻点服务、社会资源整合等方式,全程参与到儿童安置、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工作中。强化专业能力提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学习52次,为残疾儿童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累计开展康复治疗6200余次。推进“社会工作+”科学养育体系,开展“社会融合”“习惯养成”“发现兴趣”小组活动58次。全面评估儿童需求,积极开展个案服务,不断扩大“类家庭”养育模式,让孤弃儿童真正享受到了与其他儿童一样的家庭生活和亲情关爱。 (记者 单成镇)